我省出台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政策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减免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投标保证金减免政策,降低招标投标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根据通知,对于政府投资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鼓励招标人对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评价为AA、A级且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诚信守法类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对于政府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鼓励招标人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A级以上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诚信守法类的投标人适当减免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AAA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信用等级为A+的投标人按照至少50%的比例减免投标保证金。对于政府投资的交通、水利建设领域以外的项目,鼓励招标人对投标人降低投标保证金收取比例,由最高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降为最高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1%,且不得超过有关文件规定最高限额。鼓励招标人对在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等级最高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信用等级为A+,且近3年内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并无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无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制度的招标项目,按照最新季度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诚信守法类为减免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要求。

对于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鼓励招标人对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评价为AA、A级且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诚信守法类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对于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的交通建设领域以外的项目,参照政府投资项目相关要求,实施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政策。

对于其他项目,鼓励招标人针对行业领域信用记录良好或者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诚信守法类投标人,降低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记者 王建)